一、 奖励名称
“长沙文艺新人新作奖”属市级综合性文艺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旨在通过对文艺作品的评选发现、推介、奖励我市涌现出的优秀青年文艺人才,推动文艺事业发展繁荣。本次评奖活动为“首届长沙文艺新人新作奖”,由市委宣传部和市文联共同举办。
二、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通过开展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奖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多出精品力作、多出优秀人才、多出工作成果,推动长沙文艺事业走在全省和全国省会城市前列。
三、 评奖原则
评奖工作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作品质量第一的原则,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本次计划评选30-40部优秀作品。
四、 申报条件
“首届长沙文艺新人新作奖”评奖门类包括:文学、戏剧、舞蹈、曲艺、音乐、美术、书法篆刻、摄影、民间文艺、电影电视(不含动漫类作品)等10个门类。只接受个人申报,不接受机构和单位申报,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1件作品,申报人和申报作品分别须满足如下条件。
(一)申报人条件
1、属于所申报作品的主创人员。
2、年龄18-45周岁(1969年6月30日-199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的我国公民,户籍归属地为长沙市或在长沙市工作、生活、学习2年以上。
3、非国家级文艺家协会会员,非省级各文艺家协会理事以上人员,非市级各文艺家协会主席团成员。
4、拥有所申报作品的相应权利。著作权、版权归属不明确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作品不能申报。有抄袭、剽窃或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作品一经发现查实,永久取消申报长沙市文艺奖项资格;如作品已入选,取消所获奖金及其荣誉,追究相关责任。
(二)申报作品条件
于2012年6月30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首次发表、出版、演出、播放、展览的上述门类新文艺作品,未获得过省级以上文艺奖项,并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1、关于文学作品
首次由中国大陆地区经国家批准的报纸、刊物(指标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刊)、出版社发表或出版(标有ISBN书号和图书在版编目数据,可经中国版本图书馆数据核查)的中文作品。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书籍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小说、报告文学以单篇形式申报;散文、儿童文学、文学评论、诗词楹联等须以结集出版形式申报,且在本届评奖年限内创作的作品应占结集字数的1/3以上。不接受多人合集、个人多体裁合集作品申报。申报时须注明字数。
2、关于其他作品
(1)首次在市级以上文艺活动中公开演出,或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播映的各类戏剧、舞蹈、曲艺、音乐作品。戏剧、舞蹈、曲艺以舞台呈现后 录 制 的音像资料形式申报,不接受剧本、脚本申报。音乐以 制 作 完成的音像资料形式申报,并提供作品的词曲谱,不接受单篇歌词或曲谱申报。
(2)首次在市级以上专业展览公开展出的各类美术、书法篆刻、民间文艺作品,申报时须提供作品10寸照片及电子版,初评入围后提交作品原件。首次在市级以上专业展览公开展出或在正规刊物发表的摄影作品,提供作品电子版小样。
(3)首次公开上映的影片,和首次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播出的电视剧、广播剧(电影电视均不含动漫类作品)。以公开播映的音像资料形式申报。
五、 报送材料要求
1、身 份 证 明材料。申报人 身 份 证、户口簿复印件(非本市户口还需提供居住两年以上证明材料)1份。
2、申报表格。《首届长沙文艺新人新作奖作品申报表》7份及电子版。表格请从市文联网站(swl.changsha.gov.cn)下载,双面打印,由所在单位或市级相关文艺家协会、区县(市)文联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
3、作品。(1)文学类:以单篇形式参评的作品,须提供作品原刊(报)1份及复印件7份;以成书形式参评的作品,须提供作品7本。(2)其他类:美术、书法篆刻、民间工艺类申报时提交作品10寸照片7张及电子版,经初评入围后再提供作品原件。摄影作品以电子版申报参评,提供JPG文件格式小样,要求长边为1024像素。戏剧、舞蹈、曲艺、电影电视类提交3份音像资料(有对话须带字幕,广播剧须提供剧本),音乐类提供音像资料3份及词曲谱7份。
4、佐证材料。申报作品有关证明材料或反响材料一式7份(可复印)。如文学作品的相关文艺评论及报道,美术、书法篆刻、民间工艺作品参展证明材料,摄影作品参展、发表的证明材料,戏剧、舞蹈、曲艺、电影电视、音乐作品演播证明材料等。
5、授权书。合作、集体创作的作品,以部分创作者名义申报的,须提供由其他合作者、版权所有者亲笔签字的书面授权证明,即《申报作品授权书》。
6、作品退还。除美术、书法篆刻、民间工艺作品原件外,其他申报材料一经申报并受理,均不退还。
六、 申报方法
申报时间:申报材料请于2014年6月3日至7月20日的工作日每天9:00-17:00报送市文联组织联络处。
报送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一办公楼13楼1339室。
分类报送:申报材料分三大类报送至不同工作人员处。文学类,是指小说、报告文学、散文、儿童文学、文学评论、诗词楹联等文学体裁。展览类,是指美术、书法篆刻、民间工艺、摄影等艺术门类。舞台类,是指戏剧、舞蹈、曲艺、电影电视、音乐等艺术门类。
咨询电话(传真):88666976
联系人:文学类 刘保山 15973190923
展览类 卢 平 13875973615
舞台类 李 娟 15084970901
邮箱:cswl2014@qq.com(2895567066@qq.com)
公众可通过长沙市文联网站(swl.changsha.gov.cn)或微信平台随时了解有关信息。
微信名:长沙文艺
七、 评奖程序
1、资格复审。工作委员会对申报人、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复审,确认其符合申报条件后,按文艺门类分类、编号、登记。
2、初评。由各文艺门类初评专家组分别进行集中评审,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出入围作品,作品获得2/3以上评委票数方可入围。
3、复评。各文艺门类复评专家组对初评结果充分评议后,按照工作委员会分配的评奖数额,以合议或投票的方式决定获奖作品。
4、终评。召开评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复评结果进行审核,以评议方式最终确定获奖作品。
5、公示。在市级媒体上对评奖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由评审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审核并裁决。
6、颁奖。
八、 奖励措施
1、召开颁奖大会;
2、以主办单位名义颁发获奖证书、奖杯;
3、给予每件获奖作品不少于1万元的奖金;
4、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布获奖信息。
九、 组织领导
成立首届长沙文艺新人新作奖评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湘涛 夏建平
副组长:刘秋成 赵柏林 王 俏 何立伟 邱兵东
成 员:王 勇 谢胜文 李小军 唐 樱
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分别负责评奖的监督工作、日常工作和评奖工作。
(一)监督委员会
主任:赵柏林
副主任:王 勇
成员:闫 丽 杨 健 邹志龙
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评奖全程实施监督。
(二)工作委员会
主任:王 俏
副主任:谢胜文 李小军 唐 樱
成员:陈 强 卢 平 刘保山 丰丹齐
胡仲衍 李 娟
职责:负责评奖的组织工作、日常工作,包括:
(1)起草评奖方案、评奖办法;
(2)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专家评审会、领导小组会议、颁奖仪式等相关会议;
(3)建立评委专家库,抽选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和各门类评审组;
(4)受理申报材料,组织资格初审、资格复审;
(5)记录、整理和上报初评、复评、终评结果,结果公示,工作总结等。
(三)评审委员会
主任:何立伟
成员:各文艺门类评审专家组组长、特邀专家
职责:讨论、通过首届长沙文艺新人新作奖的评奖办法,负责搞好初评、复评工作。
评奖时,从专家库中抽取5人左右组成各文艺门类评审专家组。根据评奖需要,共设文学、戏剧、音乐、舞蹈、美术、书法篆刻、摄影、电影电视、曲艺、民间文艺10个文艺门类初评专家组、复评专家组。各文艺门类专家评审组负责初评、复评,领导小组负责终评。
十、 工作进度
2014年4月 完善专家库。
5月 完成方案审批。召开新闻发布会及相关会议,下发评奖通知。
6月 申报材料受理。
7月 申报材料受理;完成资格复审,归档整理。
8月 各门类评审专家组进行初评、复评。
9月 领导小组终评;评奖结果公示;出台颁奖方案。
10月 颁奖;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