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三届工笔山水画展征稿通知
2012/6/15 23:31:17

“全国第三届工笔山水画展”
征稿通知
   
    中国工笔山水画创作有着近千年的传承,为弘扬工笔山水画创作的优秀传统,推介工笔山水画创作的新人新作,展示当代工笔山水画创作的新成果,促进工笔山水画的创新与发展,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唐山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工笔画学会共同主办的“全国第三届工笔山水画展”将在唐山市举办。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唐山市人民政府
          中国工笔画学会             
承办单位:唐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北京江淮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 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林  凡 
主  任:吴长江
    副主任:刘  健  何家英  冯大中  袁  宁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天胜  牛克诚  方  芳  朱理存  李魁正 
李  翔  李  伟  杜  军  胡  勃  唐勇力 
谢振瓯  萧玉田  蒋彩萍
办公室主任:杜  军  王春峰
办公室副主任:李  伟  夏荷生
展览编辑:罗忠宝
三、 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四、 展出日期:2012年12月20日
五、 展出地点:唐山市博物馆
六、 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优秀作品30件,入选作品170件。
七、 作者待遇:
1、 该展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 优秀作品30件(其中:一等收藏3件,收藏费:100000元/件;二等收藏6件,收藏费:50000元/件;三等收藏8件,收藏费40000元/件;四等收藏13件,收藏费20000元/件);入选作品170件(收藏费:10000元/件)。作品全部由组委会收藏(作品收藏本着作者自愿的则)。
3、 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 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 参展要求:
  1、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以上)参加初评,照片注明:姓名(以身份证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是否同意收藏。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邮寄原作(送原件地址另行通知),同时通过邮局汇寄150元评选费进行终评,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检测后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在三年内拒绝此作者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
  3、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九、 送件要求:作品装框后不超过(220CM×200CM),横竖不限。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并请标明是否同意收藏(“不同意”收藏的参展作品,展览结束后退回作者;没有标明即视作“同意”收藏)。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 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0月25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710,邮编:100083  收件人:罗忠宝
办公室电话:(010)59759200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或www.zggbhxh.com(中国工笔画学会网站)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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