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化厅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举办第五届湖南艺术节全省美术书法摄影精品展的通知
2015/6/16 17:13:08
湖 南 省 文 化 厅
文件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湘文艺〔2015〕46号
湖南省文化厅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关于举办第五届湖南艺术节全省美术
书法摄影精品展的通知
各市州文广新局、文联,省直有关单位:
为繁荣我省文艺创作,推动我省美术、书法、摄影艺术的发展,进一步提高我省美术、书法、摄影创作水平,展示近三年我省美术、书法、摄影创作成果,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五届湖南艺术节全省美术、书法、摄影精品展,评选第一届“齐白石艺术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省委宣传部 省文化厅 省文联
湘潭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湘潭市委宣传部 湘潭市文广新局
湘潭市文联
协办单位:省群众艺术馆 省美术家协会 省书法家协会
省摄影家协会 湘潭市齐白石纪念馆
湘潭市群众艺术馆
成立第五届湖南省艺术节展览组织委员会:
主 任:李 晖 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
江学恭 省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
胡伟林 湘潭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主任:夏义生 省文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秘书长
鄢福初 省文化厅副厅长
蒋 锋 湘潭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苏健全 湘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由省文化厅艺术处、省文联组联处、省美术家协会、省书法家协会、省摄影家协会、省群众艺术馆、湘潭市委宣传部、湘潭市文广新局、湘潭市文联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展览的筹备和展出的各项工作。展览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展览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市州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本地区的组织发动、作品征集、评选、展览和报送等各项工作。
二、征稿对象
面向全省征稿,凡年满18周岁以上,在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上达到一定艺术水平的,都可投稿参赛。
三、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参评作品是2012年以来具有明确著作权的新创作品。内容积极向上,深刻反映“中国梦”主题,具有很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充满时代特征、湖湘特色。
(二)作品报送:由各市州文广新局、文联组织初评后统一报送,省直单位作者可直接报送作品;各市州报送作品各门类不少于20件,总数不多于80件。所有作者须填写《“齐白石艺术奖”参评作品登记表》并粘贴在作品背面。
(三)作品尺寸:美术作品(包括国画、油画、版画、水彩)作者自行装裱装框,内框边长最大不超过180cm,;书法作品一律竖式,勿装裱,不超过八尺整,入选作品由组委会统一装裱;摄影作品参评时报送纸质作品,长边10寸,方形作品边长8寸,组照每组4至12幅,每位作者最多报送2件作品,入选后按要求报送大格式电子文件,由组委会统一制作装裱。展览结束后,美术、书法作品由各市州统一退件。
(四)收件日期: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7日。
四、奖项设置
本届艺术节美术、书法、摄影精品展共展出作品450件,其中,美术作品150件、书法作品150件、摄影作品150件。由组委会聘请省内外专家进行评审,美术、书法、摄影各评出20件优秀作品,从优秀作品中各评出美术、书法“齐白石艺术奖”10件,其它为入选参展作品。对获得“齐白石艺术奖”的作品,发放奖杯奖金;获优秀奖作品发放获奖证书和奖金;入选作品发放参展证书。
五、活动安排
(一)举办展览:第五届湖南艺术节开幕后,在湘潭市齐白石纪念馆等各展馆举办“第五届湖南艺术节全省美术、书法、摄影精品展”。展览开幕式及展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编辑出版《第五届湖南艺术节全省美术、书法、摄影精品展作品集》,录入全部参展作品。入选获奖作者均获赠画册一本。
(三)组织学术活动:展
下一页
返回列表
返回首页
©2024 长沙市美术家协会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