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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广东青年美术大展”征稿通知

[日期:2012-06-15] 来源:长沙美术家协会  作者: [字体: ]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建设文化强省的目标,总结广东美术持续繁荣的成功经验,以培养后备力量为着力点,鼓励具有中国气派和岭南特点的精品产生,倡导具有反映时代特点和创新意识及探索精神的新风格、新式样的力作,从而营造有利于青年美术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机制,更好地发掘和培养美术新人,现定于今年9月举办“2012广东青年美术大展”。这个展览是省级综合性大展,目的是为青年美术家们搭建展示才华的平台,并通过青年美术家的优秀作品表现他们的创新精神、创作热情和对社会的人文关怀,充分展示当代广东青年美术家们的新发展、新特点,这将是广东省举办的面向青年艺术家、学术及展览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综合性美展。现将参展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拟)、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广东省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广州艺术博物院
  二、 展出日期、地点:
  展出日期:2012年9月4日至9月16日
  展出地点:广州艺术博物院(广州市麓湖路13号)
  三、 参展画种:
  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漆画
  四、 参展作者年龄:
  参展作者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67年以后出生)
  五、作品内容及要求:
  作品内容要求积极向上、注重和强调作品的艺术性和学术性,每位作者每画种交作品不超过两件,每件作品收取参评费人民币50元。
  六、 作品尺寸要求:
  1、 中国画、油画包括外框尺寸均不得超过200厘米×200厘米;
  2、 版画作品尺寸均不超过150厘米×100厘米(横竖均可);
  3、 雕塑最大边尺寸不得超过150厘米,易碎易折损材料限用;
  4、 水彩·粉画包括外框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180厘米;
  5、 漆画作品包括外框最大尺寸不得超过200厘米×200厘米。
  注意:请严格按照以上要求送件,如作品不符合要求导致不能收件和评选的责任自负。
  七、 收件地点、时间:
  收件地点:广州市麓湖路13号广州艺术博物院负一层展厅后侧门收件处
  收件时间:2012年8月28日9:00-12:00  13:00-23:00
           8月29日9:00-12:00  13:00-21:00
  各地级以上市、各大美术专业单位及各美术院校集中统一送件,不接受广州市外个人送件;省属单位及广州市无法参加集体送件的个人可直接送件。(因为整理作品以及评选的需要,特请广州市外的送件单位注意在8月28日晚11时前务必将作品送至广州艺博院,8月29日晚9时收件工作全部结束)送件时请携带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有效年龄证件。
  八、 评选及评奖:
  由省美协组织评委会评出金、银、铜、优秀奖和入选作品,颁发证书和本次展览画集一本,入选以上作品可作为加入省美协条件之一。
  九、 联系电话:020-38486552  020-38486823
  十、 注意事项:
  作者需确认并遵守本届展览的各项规定。凡涉嫌抄袭及电脑仿真喷图者,一律取消其入选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
 

 广东省美术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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